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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不真實的葬禮

文/李凱崴

三年前,一個清晨,打破了我所認知的家庭

外公過世了,起初我毫不在意,認為就是人生的終點罷了。但接下來的準備工作,卻讓我完整體悟到什麼是父系社會中的雄性霸權,與存在社會中的不平等。

一張訃聞,一大堆儀式,還有那些天親眼目睹,使我感覺那是多麼不真實的畫面。外公遺書上表示:

「要辦傳統喪禮」

並規定所有儀式都不可少。因此家裡忙翻天,不但每天都有不同人物出現,且讓我驚訝的是,這些遠房親戚,我一點印象也沒有,甚至與他們一句話也說不上。

披麻戴孝,男左女右,時時要扮演不同角色,且家裡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位置。最讓我覺得好笑的是,為什麼是由我的父親來擔任兒子這個角色,而不是阿姨或母親當女兒來主導事情。

在此須先說明一下,我的家庭結構不同於一般常軌,因為父親當初是入贅到母親家的。因此,按常理我認為外公過世,理應由阿姨或母親以女兒的角色主導喪葬安排,不過當時我提出這個疑問時,只得到一個答案,就是「只有男生才可以」。

所以外公的葬禮當天,主持儀式的道教法師建議由我的父親扮演兒子的角色,也因此母親的身分自然而然就從女兒變成媳婦,這樣的安排使我更加不能理解,當我再次提問時,就被一句「小孩子不懂,不要管」給打發掉。

天天守靈,摺蓮花,已是家常便飯,而這些複雜的儀式或命令,全由那位道教法師操控,他就宛若導演,看著時間,接二連三的對我們下指示,其中讓我覺得最不真實的儀式,就是「哭路頭」

法師手勢一下,眼淚迅速落下;儀式一結束,立刻恢復正常

根據學者李秀娥於其專書《台灣的生命禮俗──漢人篇》整理出的「哭路頭」定義為:古代許多婦女礙於路途遙遠而無法見到父母最後一面,返回娘家奔喪,為自責不孝,在快到家時,須跪地哭泣並爬到亡者的靈前致哀,媳婦也須陪同哭喪。

或許是因為阿姨與我們住的鄰近,所以法師說:「只要時辰到,簡單的表示一下就可以了。」當天法師手勢一下後,我的母親、阿姨在我眼裡立即成為專業演員,眼淚迅速從她們的臉自動落下,有趣的是,當儀式一結束後,她們立即恢復正常。使得原本是為了表達自己內心真實情感的儀式,在我家卻變成敷衍了事的必備程序,我當下又產生了疑惑,「哭路頭」到底是為了什麼,為什麼男生可以不用。

對我而言,這些其實也沒什麼,最讓我不滿的是,看到訃聞的那一剎那,我發現母親的地位竟然比父親還低,當下使我回想假若當初母親是扮演女兒的角色,那是否母親在葬禮儀式上的主導權,就不會被父親奪走?

男性地位高於女性,年長的小孩階級高於年幼的小孩

此外,那些天只有偶爾出現一、二次的人,他們的名字也大大的寫在訃聞上,那我們這些特地請假,不上課、不上班、天天參與各種儀式人到底是為什麼要請假參與,我們也有我們的事情要做啊!假若說他們只用「我有事、我有課、要上班」為由,那我們這些人呢?難道我們就閒閒沒事嗎?當我再次提問時,母親只安慰我說不要去跟人家計較這些,他們比較大。

母親說的其實也沒錯,在家族階層上來說,我們確實比較小,但難道因為父權社會或宗法制度中,所謂「尊尊」的觀念,男性就比女性高一層,年長的小孩階級、權力就比年幼的小孩高一層嗎?漸漸地,我終於理解魯迅所說的禮教吃人。

進一步思考、釐清儀式的意義

這些傳統習俗、禮教,對我而言,不是說一定要消滅,而是深感觀念能改進以及正確傳達的重要性,例如法師讓我感覺變成導演,其實就是因為這些儀式在現今社會的必要性已逐漸消逝。

還有真正要寫進訃聞的人到底有哪些人?他們的角色在外人眼光中是否會改變?這個判斷的標準該如何制定?這些疑問都是我認為要再更進一步思考的。

因此,改進絕對是必要的,但改進絕不僅是簡化儀式或改名稱,而是讓大家再次思考、釐清葬禮中這些儀式之所以產生和舉行的意義,至少讓我們這些參與者感覺它們是真實存在的。


評審意見:

作者對於外公喪禮儀式中呈現的男尊女卑作為,提出深沉的抗議。漢人父系宗族文化透過喪禮儀式,一再確認男女性別秩序,無視於家庭中人際的親疏關係與親密品質,對於女性,特別是已婚的女兒,尤其殘酷,她在自己父母的喪禮中被視為不重要的外人,連女婿都比她重要。這樣排除女性、忽略女性的喪禮儀式,讓女兒加重悲傷,嚴重違反性別人權,極度不人道。在避談死亡的文化下,我們有必要更積極的認識喪禮儀式,辨識當中諸多欠缺人權考量的作為,特別是排除、貶低女性的作為,思考如何以行動翻轉,才能在必要時為自己的家庭辦一個讓每個家人不分性別都覺得圓滿的喪禮。

——蕭昭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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